【结果公布】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3 发布者:赵红琼 浏览次数:955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执行进度,学校对2023年上半年已到期的大创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国家级大创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验收,自治区级和校级大学生大创项目由项目所属学院组织验收,校督导组参与各级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基本情况

1.验收国家级大创项目11项,其中:优秀2项,良好2项,合格4项,延期3项。详细结题清单见附件1

2.验收自治区级大创项目85项,其中:优秀16项,良好27项,合格23项,延期17项,撤项2项。详细结题清单见附件2

3.验收校级大创项目78项,其中:优秀10项,良好22项,合格33项,延期1项,撤项12项。详细结题清单见附件3

二、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部分学院项目延期情况严重。原因包括:疫情影响较重,项目进度受阻;实验开展困难,数据采集不全;团队精力投入不足,重申报轻推进;未按预期成果开展研究,学术论文发表进度缓慢。

二是部分学院项目撤项情况严重。部分学院缺乏过程监督提醒机制,导致立项后执行不力,不能按时完成建设;存在延期一次仍无法完成的情况。

三是部分项目结题材料质量不高。表现为:指导教师和项目主持人责任心不强,过程材料积累不扎实,结题材料准备不充分,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层次不清晰,重点不明确,项目完成度低,验收材料整体质量低。

三、相关工作提示

1.本次验收中出现撤项情况的指导教师,须暂停两年大创指导工作。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农大教发〔201830号)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对立项后无故不开展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执行不力、项目验收不合格等情况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止或撤消项目、取消再次申请项目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并且其指导教师从项目撤消时间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工作”。

2.希望各学院主管领导、指导老师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大创项目相关工作,加强过程监督和指导力度,督促按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提高项目完成度及质量,确保大创项目取得实效

3.本次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费及学院组织验收项目的工作补助费(每项补助100元),将及时拨付到各学院帐户,请各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或指导教师及时报帐,学院报账人员统一汇总票据到财务处报帐。

4.报帐事宜说明:结题的大创项目建设期间如果涉及到指导教师出资购买实验材料的,大创项目经费先报指导教师出资购买实验材料费用(发票报销),剩余的经费优先以发票方式报帐。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3年上半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docx

附件2 2023年上半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docx

附件3 2023年上半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docx

关于公布我校2023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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