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全校教师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教育选修课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流程
1.教师于6月11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申报,操作流程已在教务管理系统“通知”栏发布;
2.开课单位需对申报教师资格、教学大纲及教案等教学材料进行初审,要加强对申报教师的资格审查和教学内容审查,严把教学质量关;
3.主管教学工作领导于6月15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审核流程为: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切换为教学领导权限—教学计划管理—课程库管理—教师通识课程审核。
4.非教学单位及党政管理机构申报素质教育选修课的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申报完毕后,可联系教务处陆肇伦老师。
3.本次申报的素质教育选修课,面向老满城校区学生开课。
二、课程设置说明
1.素质教育选修课可设置1学分(16学时)、1.5学分(24学时)、2学分(32学时),申报教师需合理设置课程学时。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等课余时间,不安排四节连排或隔周上课,每周安排4学时课程,例如16学时课程须在四周内完成授课,24学时课程须在六周内完成授课,32学时课程须在八周内完成授课;
2.鼓励和支持教师将适宜跨专业学习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开放为素质教育选修课,学生选课后并入主修教学计划中的教学班开展教学和课程管理;
3.下学期试点“网加公选课”,即开设网上自学为主的素质教育选修课程,采用学生网上自学、教师线下辅导+线下考试的方式开设,每门课程代课教师应线下辅导1次、期中考试(或大作业)1次、期末考试1次,完成后工作量按12学时核定,课时费按公选课的生均标准核算(即12*0.85*学生数量)。
4.素质教育选修课的课程管理及开设原则、教师申报开课的条件及相关要求、课程分类及学生修读要求等,需符合《新疆农业大学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开课管理要求
1.请各单位主管教学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开课,各单位申报的课程总数不得低于学院现有专业数量;
2.教师新开课或开新课的,各单位应在开学前一周组织安排试讲,并提前将试讲安排报教务处质量科备案;
3.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因特殊原因确需调、停课的,须提前两天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并负责通知教学班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开课单位须做好教师替换工作,并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申报调整。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处陆老师,联系电话:876376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