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落实“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教高厅函〔2022〕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新增专业申报及2025年拟新增专业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原则与条件
1.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和产业新变革,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交叉融合建设,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重要理由和参考基础。
2.以发展的眼光合理增设专业。开设新专业须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实际需要、条件具备的原则,既要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专业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课程体系的定性定量基本要求,也要相对乐观估计未来专业建设条件改善的可能性,以发展眼光研判新专业建设的可行性。
3.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开设新专业应充分发挥学校现有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充分利用学校已有办学资源,注重专业设置和专业建设中的动态调整,积极申报相关教学资源项目,保障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
今年自治区已给出明确信号,要求加大理工类学科专业建设力度,2024、2025年专业建设优先鼓励设置工科类专业,若申报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建议以交叉学科专业(理工、文工、医工等)方式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一)正式备案:2023年已通过预备案的专业本次可以申请正式备案新增,具体专业包含:智慧交通、数据计算及应用、食品营养与健康、翻译。
(二)预备案:所有2025年计划新增的专业,本次需进行预备案。
三、专业设置程序
本科专业设置必须进行科学论证,严格履行各项程序。
申请新增专业按以下流程执行:
(一)开展社会需求调研。拟新增专业学院须成立新增专业筹备工作小组,赴开设同类专业的高校、相关科研院所、专业所涉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调研专业建设方向、人才需求情况和就业导向等。要求调研工作必须要站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所呈现的人才需求也必须是有依据、有来源(不得以全国数据做地方或区域数据的样本),要邀请本地区相关政府部门、“四新”联盟成员单位参与调研论证,明确提出支持设置意向。最终形成“拟新增专业建设规划及人才需求情况调研报告”书面材料。
(二)提交申报材料初稿。7月15日前,拟新增专业学院须向教务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初稿(电子版):
1.拟新增专业建设规划及人才需求情况调研报告。包括学院基本情况、总体专业发展考虑、拟新增专业的理由、具备条件基础、开设优势及专业特色、拟新增专业与已有专业的关系、人才需求调研情况、预期就业情况、后续专业建设规划等;
2.新增专业支撑材料(包含人才需求、用人单位、合作协议、培养方案、授课教师、核心课程、专业带头人、教学设备、实践基地等信息表)。
(三)组织专家论证会。7月20日前,由拟新增专业学院组织,邀请校内外领域专家,会同教务处共同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拟增专业的办学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形成专家论证会会议记录及专家论证意见,填写“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四)提交申报材料终稿。7月25日前,拟新增专业学院结合专家论证会意见向教务处补充提交以下材料终稿(电子版、纸质版):
1.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含论证意见);
2.拟新增专业建设规划及人才需求情况调研报告(终稿);
3.新增专业支撑材料(终稿)。
(五)审核、公示、填报。学校对各学院提交的新专业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公网公示和系统填报。各专业负责人须配合做好相关材料增补工作。
(六)备案/审批。申报材料报教育厅审核后,教育部集中组织评审论证,期间如需增加相关补正材料,学校会统一联系各专业负责人进行二次增补。教育部于次年公布新专业备案/审批结果。
注意:涉及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等可一并报送。操作流程与新增专业设置要求相同。
申请预备案专业按以下流程执行:
专业预备案是指,所有拟新增的专业,需提前一年进行专业预备案申报。即2025年有计划增设专业的学院,要提前进行统筹规划,需在本次申报中完成预备案工作。
专业预备案申请,7月25日前,由专业负责人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请表》,由学院充分讨论决议,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余荣需
办公地点:行政楼1F007
联系方式:8763716、cy_yrx@163.com
附件1 拟新增专业建设规划及人才需求情况调研报告(模板).docx
附件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农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的通知(参考).pdf
教务处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