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通知】关于举办第一届“明德为公”杯新疆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发布者:赵红琼 浏览次数:865

  据新疆维吾尔自主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活动的通知》(新教函202352号)的相关要求,新疆赛区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已确定为2023年自治区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并由新疆农业大学主办。本项赛事旨在通过社会调研、案例撰写与分析、现场论辩、公共决策软件实操等方式,提高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公共管理现实问题的能力,提升公共管理类课程的案例教学水平,丰富教学案例库的建设,推动公共管理学科主流化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第一届“明德为公”杯新疆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和监督委员会。组委会下设专指导组、评选工作组、大赛事务组。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决策与协调,组委会主任由新疆农业大学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教务处、研究生院、团委、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负责人共同组成;专指导组负责提供技术指导、统一评审标准、对现场对决环节进行整体把控,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及专家组成;评选工作组负责确定有关规范及赛题、制订赛事评选规则和实施细则、评选参赛作品等工作,由组委会委员、相关学科专家、行业专家等组成;大赛事务组由大赛组委会成员组成,负责与协办高校联络,组织大赛相关活动,宣传并发布大赛通知,制定大赛预赛,联络相关资助单位。监督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纪检部门成员组成,负责对获奖结果进行公示,处理案例大赛申诉,集体审议做出最终处理意见,对整个比赛过程进行监督。

二、参赛方式

(一)参赛对象:全疆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在读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参赛方式:参赛队伍数量不限,每支队伍3-5人。大赛分“研究生”和“本科生”两赛道,若参赛队伍中既有研究生又有本科生,则视为“研究生组”每支参赛队伍指导教师最多2位,每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3支参赛队伍。每位同学最多参加2支队伍,在决赛阶段的现场论辩环节,每队最多3人上场比赛。

(三)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本次大赛采取评委回避制度,参赛案例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大赛评委。

三、选题范围

参赛队伍应紧密围绕我国当前公共管理、公共政策领域面临的重大或热点问题。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管理创新、基层治理创新、应急管理;城治理问题;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的政策议题;公共与非营利组织管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和方法改进公共治理等。

四、大赛流程

(一)报名、提交案例正文及分析报告方式

大赛分为研究生组(mdwgbyjsalds@163.com)和本科生组(mdwgbbksalds@163.com),参赛队伍可将队伍名称、成员信息、参赛案例题目及摘要、案例正文及分析报告等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比赛流程

时间段

活动内容

2023615日-63014:00

提交队伍报名信息、参赛案例题目及摘要

2023915日-92014:00

提交案例正文分析报告及查重报告

2023920日-1015

专家匿名评审

20231025日-1030

决赛现场答辩,举行颁奖仪式

20231031

公共管理论坛,优秀案例分享

五、模版及格式要求

1.参赛队伍报名信息、选题信息填写模版详见附件1

2.案例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

3.案例基本结构及写作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

六、奖项设置

(一)入围决赛作品奖

面向进入决赛环节的案例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奖项数量根据参赛作品数量按比例设定。

(二)最佳案例奖

面向进入决赛环节的案例特设最佳案例奖。

(三)最佳指导教师奖

面向各团队指导教师特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最有价值队员奖

面向各参赛队员特设最有价值队员奖。

(五)优秀组织奖

面向各参赛单位特设优秀组织奖。

各项奖项数量根据参赛作品数量按比例设定。

七、注意事项

案例要求为原创调研案例,参赛队伍不得抄袭、虚报、谎报,案例正文及分析报告重复率要求为15%以下。如有违反,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参赛队伍或选手的比赛资格。


附件1:“明德为公”杯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参赛队伍信息及选题信息填写模版.docx

附件2:“明德为公”杯公共管理案例大赛评分细则.docx

附件3:“明德为公”杯公共管理案例大赛参赛案例基本结构及排版要求.docx                         

                    “明德为公”杯新疆大学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组委会

202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