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开展全国教材建设奖遴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纸质教材+数字资源、数字教材等。参评教材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教材政策及管理规范。
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境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参加本次评选;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以及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且未改版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条件
参评教材需方向正确、继承创新、科学严谨、设计美观、适教利学、使用效果显著、社会形象好。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方式。由教材第一主编所在单位组织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二)网上填报
1.申请账号。7月2日提交申报教师姓名、手机号、邮箱信息,由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分配账号。
2.系统填报。7月3日至5日,由教材第一主编登录填报系统,在线填写《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并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申报单位公示。7月4日至10日期间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自治区初评推荐。7月10日至25日
四、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通过申报推荐系统打印具有申报编号和防伪标识的《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推荐评审表》,将申报推荐评审表及其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纸质版教材提供右上角贴有申报编号的最新版次印次的样书;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提供贴有申报编号的纸质样书和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光盘或实际销售的载体),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联系人:赵迎春 联系电话:0991-8762475
报送地址:一号教学楼一楼1101室
附件1.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推荐评审表(高等教育类).docx
教务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