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国家级重点支持大创项目
面向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自贸区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鼓励引导大学生围绕基础学科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实践,设立国家级“大创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支持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2.国家级一般大创项目,原则上研究期限为2年(2024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3.自治区级大创项目,原则上研究期限为1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申报范围及数量
1.2024年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中遴选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创项目。
2.国家级大创项目主持人应为在校1-2年级(五年制专业可为1-3年级)、自治区级大创项目主持人应为在校1-3年级(五年制专业可为1-4年级)全日制大学生。
3.2024年以前立项在研校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的主持人(不含参与人)不能以主持人或参与人身份申请本次项目。2024年度立项校级大创如推荐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校级大创项目升格为对应级别,经费可转入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项目,不再记为校级大创项目。
4.本年度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创项目立项总数量不超过学院在籍本科生人数的0.5%,国家级与自治区级立项数比例控制在1:3的范围内。由于国家级重点大创项目,教育厅仅给我校1个名额,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项。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经费来源
见OA系统通知。
2.特别提醒:从2021年起,教育部和教育厅不断强化大创项目管理,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整个研究建设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名称、主持人、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请各教学单位选拔、推荐申报项目时向师生强调,请广大师生认真考虑,慎重填报。毕业生在毕业当年3-4月结题答辩。
3.成果要求
国家级重点支持大创项目需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高水平期刊目录见《新疆农业大学高水平期刊目录》(新农大办发〔2022〕36号)。
国家级一般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至少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方可申请结项,结题验收时须严格对照申报书预期成果,严格执行。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时间
1.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创项目:学生提交申报书(见附件2、3)—学院评审—确定立项名单—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组织专家复审—立项公示。2024年6月25日下班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纸质版交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531156852@qq.com。
2.国家级重点支持大创项目:学生提交申报书—学院推荐—报送教务处教研科(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项)—教务处组织答辩评选—立项公示。2024年6月25日12:00前提交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负责人加入QQ群120138380。
联系人:郭雯雯,联系电话:0991-8763716
附件1 2024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项目额度分配表.docx
附件4 2024年国家级与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