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关于教师申报开设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教育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发布者:赵红琼 浏览次数:154

各教学单位: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生选课需求,现计划面向老满城校区、陆港校区开展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素质教育选修课的课程管理及开设原则、教师申报开课的条件及相关要求、课程分类及学生修读要求等,需符合《新疆农业大学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2.请各单位主管教学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开课,相关单位申报的课程总数不得低于本单位现有专业数量。请农学院、园艺学院动员教师积极申报陆港校区课程。

3.本次申报的素质教育选修课,面向老满城校区、陆港校区的学生开课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及审核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30日;

2.教师申报。教师在申报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申报并将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及新疆农业大学教学日历(附件3)电子版提交至开课单位教学办,由单位审核后统一于5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具体流程可查看《素质教育选修课教师申报流程》(附件4),申报时请务必完整准确的填写面向校区、教学班容量等信息,在申请原因内填写排课周数及具体时间、对学生选课的要求等内容。未完整填写的将按照学校需求进行安排,若属于新开课或开新课(且课程库中无相关课程)的,申报教师请联系本单位教学秘书增加课程信息后再申报;

3.开课单位审核。开课单位对申报教师资格教学大纲教学日历、PPT及教案等教学材料行审核由各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在教务系统中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审核流程为:教学计划管理—课程组管理—课程学年学期任课资格审核。开课单位要严格把控教学质量,加强对申报教师的资格审查和教学内容审查工作。

三、课程管理

1.素质教育选修课为教师新开课或开新课的,任课资格审核前开课单位应安排试讲,提交新开课或开新课申请表,并检查教学档案准备情况,任课资格审核时应完成所有的教学档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PPT及教案等)

2.素质教育选修课可设置1学分(16学时)、2学分(32学时),本学期不再开设1.5学分(24学时)的素质教育选修课,请教师合理设置课程学时。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等课余时间不安排四节连排或隔周上课,每周安排4学时课程,例如16学时课程须在四周内完成授课,32学时课程须在八周内完成授课;

3.任课教师不得调停课因特殊原因确需调停课,须与教学班学生沟通后,提前两天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

4.任课教师应在结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门课程的考核工作,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报送、试卷或考核材料装订存档工作,并将成绩单打印1份交至教务科。课程考核材料均在开课单位存档,采用试卷方式考核的课程存档材料及顺序和采用非试卷方式考核的课程存档材料及顺序请参照《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课程教学大纲(模板).docx

附件3:新疆农业大学教学日历(模板).doc

附件4:素质教育选修课教师申报流程.docx


 

 

教务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