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国家有关战略要求,深入落实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扎实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再深化,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教厅〔2023〕23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分区论证、试点先行、分批启动”,在专业学科综合、整体实力强的部分学院,培育建设具有引领性的现代产业学院,探索专业学科实质性复合交叉合作规律,拓展科技创新型、应用型、特色化人才培养新模式。
二、申报条件
1.专业建设要求:人才培养定位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方向,人才培养依托专业与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发展和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契合性,具有相对优势。
2.合作企业要求: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龙头或关键地位,原则上有不少于3年的校企合作经历,且共建效果良好。
3.支撑保障要求:合作企业(单位)需参与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资源、平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就业创业、培育质量文化等方面有一定的投入,或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课程资源等软硬件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过程,且具备一定的师生实习实训基地。
4.师资队伍要求: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学团队;要有相关企业主体中的兼职教师参与,且来自企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量占一定比例。
三、申报要求
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组织申报,请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紧密对接产业链,鼓励跨学院、多专业交叉复合,支撑同一产业链的若干关联专业快速发展。
2.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按照培育、立项和建设的原则,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个,现代产业学院合作的企业(单位)数不超过5个,共建专业点不超过3个。
3.建设主要内容应包括:打造优势特色专业,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开发校企合作课程,构建一体化实践实习实训平台,建设“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等。
4.具体申报细则可参考《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
四、工作进程
1.3月15日前,申报设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完成合作企业的联系、商讨、确定工作,制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撰写申报书(见附件),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2.3月22日前,学校组织邀请校内外行业专家进行论证,遴选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名单,并提交校领导审批。
3.3月31日前,学校以公文形式下发立项文件,相关学院按照计划推进产业学院建设。注重过程成效积累,开展进展报告和年度自评。
五、申报说明
1.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内学校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学校将以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为基础,结合自治区和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通知要求择优向上级推荐申报。
2.各学院于3月15日前,将《新疆农业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纸质版、电子版一并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注意:合作企业签字、签章可以暂用电子版替代,确定立项后需完善申报书签字、签章事宜。
各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区域优势、学科专业发展优势和办学传统优势,以服务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发展急需为牵引,整合多元共建主体资源,积极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将现代产业学院打造成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的协同育人培养基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人才和智力支撑。
教务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