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新农大教发〔2018〕28 号)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一、二年级在校生。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二)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转过专业者;
(四)文科学生不得转入高考招生时限招理科学生的专业;
(五)录取时为专升本、免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或其他有单独规定的。
二、报名与录取
(一)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每位学生只能选报一个第一志愿专业和一个第二志愿专业,学生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组织的考核,如考核未通过且第二志愿专业录取人数未满额,学生可参加第二志愿专业组织的考核,第二志愿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2022年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各单位转专业工作小组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选录办法进行选拔,分两批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报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公示,确定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23日前,各单位在系统内完成转专业条件设置。
(二)11月24日—25日,办公室结合各单位条件设置情况完成《2022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汇总表》并报审。
(三)11月26日—11月30日,学生在系统内填报转专业申请。
(四)12月1日,学生所在学院在系统内完成转出审核。
(五)12月2日—13日,各单位组织开展第一志愿选录并在系统完成审核工作。
(六)12月14日—15日,办公室公布第一志愿拟录取学生名单,组织完成第二志愿转专业系统设置工作。
(七) 12月16日—20日,各单位组织转专业第二志愿选录,通知相关学生考核时间、方式等信息。
(八) 12 月21日,公布第二志愿拟录取学生名单,转专业公示期为五天,结束后由教务处完成学生学籍信息变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转专业工作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选录工作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考核项目上的表现和得分,须有明确的书面及视频记录,相关材料须存档备查。
(二)各单位应加强学生专业认知教育,应从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挖掘专业办学资源角度引导学生,避免学生盲目申请;同时,对申请未成功的学生,做好专业认识教育和思想引导工作。
(三)申请转专业学生要提前了解有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及课程设置情况。在转专业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应利用空闲时间试听意向专业相关课程。转专业的学生一旦发文录取后,其学籍将由学校统一予以变更,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若转专业后学生学习成绩下降、学习不适应,甚至在有效修业年限内,不能达到毕业审核及学位授予要求,责任自负。
(四)转入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须遵守转入学院大类专业分流方案相关规定。
(五)被录取的学生须参加本学期正在修读的课程期末考试,无故旷课、旷考按《新疆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如本学期不合格课程学分达到学业预警条件,学校将给予学业警告。
(六)被录取的学生2022—2023学年下学期进入新专业后,须按照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相关课程,需补修转入专业已开设,但本人未修读的所有课程,并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补修课程费用。若原专业已修完的相关课程符合课程替代或免修免考要求,可向新专业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参照《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七)请各单位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和管理工作。
教务处
2021 年11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