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关于申报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2024年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4 发布者:赵红琼 浏览次数:205

校属各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新文科建设,深化新疆高等文科教育改革,经 自治区教育厅同意,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决定开展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高校主导。在产学合作背景下,联盟理事单位所涵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多方自愿合作,申报项目由高校主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

2.对等合作。合作方均是项目建设主体,合作多方共同为项目建设成效负责。

3.协调联动。项目合作方按照申报书要求协调和调动合作方所掌握的资源为项目建设服务,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4.共建共享。项目建设过程由合作方共同实施,建设成果由合作方共享,对建设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合作方协商确定。

二、申报要点

1.申报人员范围我校在编人员(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人员)均可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每人限主持1项,参加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8人(含项目主持人)

2.项目申报范围:详见《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项目内容需围绕指南要求的主题进行申报,具体项目名称自拟。

3.成果形式:项目成果形式至少包括研究报告,其他成果形式可以有:与新文科教育教学相关的政策咨询报告、教改论文、工作方案、工作文件、教材、实验实训指导手册、教育教学资料、实践基地建设成果等。

4.研究时限:项目计划完成时间1年,为完整年度。到期不能按时参加成果结项验收的,原则上不予延期,验收为不合格。

5.项目经费: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每项经费支持0.5万元,如能获批立项,校内将配套0.5万元资金。合作方可结合实际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项目申报书中明确相关经费条款。

三、申报事宜

(一)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89日前):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电子版及纸质版)。

2.校级推荐(815日前)学校组织遴选推荐,确定推荐顺序排名,将《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新疆农业大学推荐参评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审查报告》纸质版交至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3.评审公布:新文科教育联盟秘书处将组织相关单位专家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二)管理验收

项目立项后,由项目主持单位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持续建设和经费使用,定期督查项目的执行进度。经费使用可以参照自治区教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项目经费,保证专款专用,保障经费合理有效支出。项目立项时的新文科教育联盟轮值单位为组织项目验收单位,项目经费出资方参与项目成果验收,项目验收时重点针对申报书上提出的研究成果形式,逐项核实查验,查看研究成果推广运用情况,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注重留存重要过程资料

四、联系人信息

具体申报要求及附件内容详见新疆新文科教育联盟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附件,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按时提交申报书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郭雯雯(531156852@qq.com

 


   附件1: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024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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