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交叉融合,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打造专业教育新形态,提高育人质量,学校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微专业申报及已立项微专业招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由一组专业核心课程构成,学分总量在8~14学分之间,面向校内其他专业学生开设,旨在构建学生跨学科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学生就业和职业拓展空间。
二、第二批微专业申报
(一)微专业名称设置
微专业设立应针对区域产业需要、学生就业和职业发展需要,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课程体系,专业名称不限于现有专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开设:
1.以本科专业名称命名,以该专业核心课为微专业课程;
2.以新兴技术命名,以该技术相关基础课为微专业课程;
3.以学科前沿或学科方向命名,以学科专业课程为微专业课程,以提升专业学习深度;
4.以某一方的核心素养或能力命名,以该素养或能力相关核心课程为微专业课程。
(二)申报微专业课程要求
课程总学分控制在8~14学分范围,课程数量为3~7门,每门课程2~4学分,课程量32~64学时,在2~3学期内开设完成。
(三)申报条件
具有明确的微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科学合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单位具备微专业开设的师资条件、实验实践条件,允许30%以内的课程借助线上教学资源。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1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微专业名称-申报书”命名;
2.《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微专业申报汇总表”命名。
3.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
三、立项微专业招生申请
我校已立项微专业13个,分别为宠物健康管理与保健、出国英语培优、道路智能建造、供应链管理、马与马文化、农村组织会计、数字农业运营与管理、土地科学与技术、英语口语交际、智慧交通、智能会计、智能制造、中亚农产品贸易,已立项的微专业无需再次申报,2024年秋季学期计划招生的微专业请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招生申请表》(附件3),并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纸质版1份,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微专业招生申请表”命名交至教务科。
四、其他
微专业相关事项管理详见《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附件4),联系人:行政楼1F019 教务处教务科 庞冬
联系方式:8763766
附件4 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pdf
教务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