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新疆农业大学第二批微专业申报及已立项微专业招生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发布者:赵红琼 浏览次数:380

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交叉融合,深化本科教育综合改革,打造专业教育新形态,提高育人质量,学校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微专业申报及已立项微专业招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由一组专业核心课程构成,学分总量在814学分之间,面向校内其他专业学生开设,旨在构建学生跨学科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学生就业职业拓展空间。

二、第二批微专业申报

)微专业名称设置

微专业设立应针对区域产业需要、学生就业和职业发展需要,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课程体系专业名称不限于现有专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开设:

1.以本科专业名称命名,以该专业核心课为微专业课程;

2.以新兴技术命名,以该技术相关基础课为微专业课程;

3.以学科前沿或学科方向命名,以学科专业课程为微专业课程,以提升专业学习深度;

4.以某一方的核心素养或能力命名,以该素养或能力相关核心课程为微专业课程

(二)申报微专业课程要求

课程总学分控制在814学分范围,课程数量为37门,每门课程2~4学分,课程量3264学时,在23学期内开设完成。

(三)申报条件

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科学合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微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单位具备微专业开设的师资条件、实验实践条件,允许30%以内的课程借助线上教学资源。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须经学院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申报书》(附件1),纸质1份,电子“学院名称-微专业名称-申报书”命名

2.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1份,电子“学院名称-微专业申报汇总表命名。

3.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

立项微专业招生申请

我校已立项微专业13个,分别为宠物健康管理与保健、出国英语培优、道路智能建造、供应链管理、马与马文化、农村组织会计、数字农业运营与管理、土地科学与技术、英语口语交际、智慧交通、智能会计、智能制造、中亚农产品贸易已立项的微专业无需再次申报,2024年秋季学期计划招生的微专业请填写《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招生申请表》(附件3),并于2024年5月15日前纸质1电子“学院名称-微专业招生申请命名交至教务科

四、其他

微专业相关事项管理详见《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附件4),联系人:行政楼1F019 教务处教务科 庞冬

联系方式:8763766



附件1 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申报书.doc

附件2 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 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招生申请表.docx

附件4 新疆农业大学微专业建设与实施管理办法(试行).pdf



 

                                     教务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