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教育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发布者:赵红琼 浏览次数:536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提炼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阶段性经验和成果,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第届)本科教育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 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及高质量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二、申报范围

    近十年内由我校在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主持建设的持续性教学项目。项目在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教育教学成果(详见OA系统相关通知附件1),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教育教学成果的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变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三、申报条件

 1.成果主持人和参加者必须具备6年以上教龄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有特殊优秀成果者可不受此限),具有一定的教学工作实践经验,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教学成果如为主编或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自编教材(实验指导书、实习指导书、教学参考书),优先推荐已正式公开出版者。

 3.教学改革和经验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有实际效果证明材料。

 4.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不得超过一项,参加不得超过两项;

 5.以下条件不允许重复申报:

1)在近五年的成果上填补再报(填补内容超过70%以上的除外);

2)将之前已上报的成果内容拆分其中一部分重报;

3)合并前期已获奖成果重报的。

    四、申报材料

    1.《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2),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

    2.成果报告(附件3),提交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份。

    3.相关原始资料(如研究方案、报告、意见、总结、论文、教材、管理制度、条例等)、过程材料和效果材料(效果调查表或者证明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套。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应提交样本书(一本)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电子文档为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填写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4),于202433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翟子慧,邮箱1850279743@qq.com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7011办公室。

    六、奖项设置

    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奖励比例为35%,其中一等奖8%二等奖12%三等奖15%

    七、其他规定

    1.成果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8人,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3个,奖金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受领,由第一完成人根据合作者实际贡献大小分配。

    2.教学成果奖有关材料归入获奖人员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聘任职务、提升工资、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附件2 新疆农业大学教育教学成果报告(格式).docx

    附件3 新疆农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x

    附件4 新疆农业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