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发布者:赵红琼 浏览次数:597

各教学单位:

确保本科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录入、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征订申报、排课等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一)111-115日:教务处完成校历编排、排课系统设置等工作;各单位如需设置专业分方向、调整专业班级信息等特殊情况的,将书面材料报教务处。

116-1111日:开课单位完成教学计划录入合班安排等工作

1112-1114日:开课单位完成教学任务落实工作。

1115-1123日:教师完成课程教材征订填报,教学单位完成征订教材审核工作教务处组织完成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等工作

1124-126教务处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大学体育、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类、思政类、化学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军事理论通识理论课程课表编排工作,优先安排亚心校区、陆港校区必修课程

127-1210教务处组织体育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等单位,完成跨校区上课教师课表编排工作,避免教师同一天跨校区上课。

1211-1220日:教学单位完成专业课程排课工作,优先安排亚心校区、陆港校区课程;教务处按工作要求对课程安排情况进行检查

1221-1227:教学单位完成试讲相关工作教务处完成课程配课及素质教育选修课排课、重修课程排课等工作。

二、教学计划录入

(一)教学单位要确保录入课程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避免出现教学计划录入缺失、错误导致的课程错开、多开等现象;避免因人设课、无人课的情况发生在教学计划录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体系填报,选择正确的课程类别和课程归属,按照课程学时学分比16:1录入

(二)部分专业教学计划在系统内存在错误、缺失等情况,请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补齐教学计划(如,体育5-8为所有专业(含专升本)必修课程,每学期均需录入计划并落实任务),专升本学生不再重复修读专科阶段修已修的通识课程,具体包括: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5门课程;现已开放教学计划修改审批流程,可在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中进行调整

(三)请勿修改现有教学计划中的开课单位、总学时、总学分、课程属性等字段,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学时分项进行调整,但需满足各分项学时之和等于总学时的要求。

(四)个别单位存在多学期开课,但仅报一次最终成绩的课程,请务必设置允许开课学学期字段。

(五)2024级普通本科所有专业新增《耕读教育理论》课程(课程号:210017010010),请各单位纳入教学执行计划。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国家安全教育》课程,(课程号:210277120097)及“四史”教育系列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安排开课专业及开课时间,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执行计划变更相关工作。

三、课程表编排

教学单位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科学、规范、合理进行课表编排严肃排课纪律,杜绝人为干扰,综合考虑教学要求及任课教师工作任务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要亲自指导排课工作任课教师要服从排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对排课提出不合理要求,排课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时间要求,有序完成课表编排工作

(一)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安排相关教学单位编排的课程有:大学体育、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类、思政类、化学类、素质教育选修课等课程;由教学单位组织编排的课程有: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实践课等课程。

教学单位实施小学期制排课,但需合理安排教学周总体学时分布,避免出现前半学期课程多,后半学期课程少的情况要注意排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班级课表优化为前提,合理规划单双周、大小学期及周一至周五的课程安排,避免全天无教学安排的情况周学时要做到科学、规律、均衡分布,避免出现先紧后松先松后紧的情况发生。

(三)教学单位需按照先上午、后下午、再晚上先必修课后选修课的顺序排课;晚上不排专业主干课;同一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排课间隔至少1天以上;原则上同一个班级半天内不跨教学楼排课;同一名教师半天内不跨校区排课同一门课程在同一个授课班级不得四节连排(技能课、实验课及设计类课程等除外)节连排的课程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报备周六周日全天需安排重修、辅修及微专业课程,不排主修课程

(四)“一课多师”课程,须按照教学进度计划表分周次分别排课,且须在开课前明确每人具体上课周次,课程表中的信息(任课教师、时间、地点等)要与实际上课信息一致。

课程设计、课程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需在课表中排课;如需停课开展课程设计或课程实习,学生单位需在教学任务落实前确定开课时间,主动与开课单位联系沟通,按自选周排课,避免实践教学环节与其他课程排课时间冲突,导致大范围调停课。

(六)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制定耕读教育工作方案,并及时反馈给通识理论课开课单位,做好沟通协同工作。开课单位应根据各学院耕读教育实践开展时间,合理安排合班课,科学设置排课起止周,避免跨专业合班课无法正常开课,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应在十一前完成耕读教育实践。

四、其他

(一)新开课、开新课须填报《新疆农业大学新开课申请表》或《新疆农业大学开新课申请表》,相关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材、参考书、教辅资料等)由教学单位初审,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开设。

(二)聘请校外人员承担教学工作的,需严格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择优选聘。

)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教授、副教授主动为本科生授课严格执行《新疆农业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相关要求。

教学计划录入、落实和排课工作将作为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重要指标,请各单位分管教学领导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课程安排工作,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