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素质教育选修课选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5 发布者:赵红琼 浏览次数:586

各教学单位: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2024-2025学年第学期素质教育选修课选课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及时通知学生按要求进行选课。

一、面向对象

在籍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选课时间

20247811:007111800

三、选课方法

1.学生需登陆新疆农业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教务系统;

2.点击自主选课进行选课;

3.如忘记密码,请在登陆按钮右上方,点击忘记密码找回

四、上课时间

1.面受课程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12024-2025学年第学期素质教育选修课汇总表或选课系统课程清单

2.网络课程上课及考试时间请及时登录“秾大云上”平台查询课程信息,根据平台内显示的上课时间、考试时间及课程要求完成课程修读。

五、选课原则及相关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未列示或有列示但无授课安排的课程,学生方可选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体内容可向所在学院教学办咨询)。学生需避免修读自身有一定基础的课程,例如民语言或双语学生修读《维吾尔语口语》等课程,汉语言学生修读《MHK训练》等课程,市场营销专业修读《市场营销入门》等课程,如选课视为无效选课,不做学分认定;

2.同一门课程重复选修(同名或近似名称课程视作一门课程),只计一次学分;安排在同一时间上课的课程每人只能选修1门,每学期每人最多选修6学分课程;未通过选课自行听课的属无效选课,不予登记课程成绩;已选课程若未参加考核,成绩以“0”分记,并计入收费核定课程数量;

3.在校生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内素质教育选修课修读学分要求见附件2《各年级素质教育选修课修读学分要求》。

4.学生需在选课前查询本人已修读的素质教育选修课学分,超学分选课将按照《关于新疆农业大学学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新农大发〔202120号)缴费应缴费用在毕业前统一汇算补缴;

5.选课期间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学院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无法解决的问题,汇总后与教务处教务科老师联系。

 

附件1:2024-2025-1学期素质教育限选课汇总表.xlsx

附件2:各年级素质教育选修课修读学分要求.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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