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及时通知学生按要求进行报名。
一、面向对象
在籍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5日11:00至1月19日18:00;
三、缴费时间
2024年1月15日11:00至1月21日18:00
四、上课时间
具体上课时间见报名系统课程清单;
五、报名方法
1.在籍在校学生登陆新疆农业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重修报名”进行报名;
2.如忘记密码,请在登陆按钮右上方,点击“忘记密码”找回。
六、其他说明
1.重修重考学生原则上应随班参加所有教学安排,但若出现学生重修课程与其他修读课程发生时间冲突,且无法通过选课化解的,学生应在开课前向任课教师报备,可以部分参加课堂学习或不参加课堂学习。任课教师应针对不能到堂的重修学生具体情况,提供线上线下学习资源,安排课外考核作业、习题等,采用多种形式为重修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过程考核,并根据过程考核结果,核定平时成绩。学生完成修读后,须参加课程期末考试,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一定比例核定,课程成绩合格方能获得相应学分;
2.学生重修重考课程因未有后续班级不再开设的,先按原课程报名,经学生申请,学生单位初审后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学生可以选择近似名称且同等学分的课程修读。没有近似课程的,学生单位委托任课教师根据原课程内容制定修读计划,提供线上线下学习资源,以自主学习,专设考核的方式,保障学生完成重修重考计划;
3.学生为提高学分绩点,对成绩合格课程自愿选择重修的,在重修报名时按学分收费,重修获得成绩添加重修标识。在学业成绩单上将以最高成绩的数值记录并同步显示重修标记,学分绩点按最高成绩核定;
4.重修课程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参照《关于新疆农业大学学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新农大发〔2021〕20号)文件执行;
5.选课期间如有问题,请咨询各学院教学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无法解决的问题,汇总后与教务处教务科陆老师联系。
教务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