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农业大学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选修素质教育课程的学习需求,计划面向新疆农业大学老满城校区、新疆农业大学亚心校区、新疆农业大学陆港校区本科学生开展素质教育选修课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素质教育选修课的课程管理及开设原则、教师申报开课的条件及相关要求、课程分类及学生修读要求等,需符合《新疆农业大学素质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2.请各单位主管教学工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开课,相关单位申报的课程总数不低于学院现有专业数量;
3.本次申报的素质教育选修课,面向老满城校区、亚心校区、陆港校区的学生开课。
二、申报流程
1.教师于11月25日—12月10日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流程可查看教务系统内通知中《素质教育选修课教师申报流程》,申报时请务必完整准确的填写面向校区、课程归属、开课时间等信息,未完整填写的将按照学校需求进行安排。
2.开课单位对申报教师资格、教学大纲及教案等教学材料进行初审,新开或开新课的,应在开课前组织安排试讲,开课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教师的资格审查和教学内容审查工作,严格把控教学质量。
三、课程管理
1.支持各学院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对外开放(以下简称“开放课程”)为素质教育选修课,以更好满足学生多元需求。各学院开设的公选课数量不少学院已开设的专业数量。
2.素质教育选修课为教师新开课或开新课的,开学前一周教学单位应安排试讲,并检查教学档案准备情况,开学前教学档案至少应完成50%以上。
3.素质教育选修课可设置1学分(16学时)、1.5学分(24学时)、2学分(32学时),申报教师需合理设置课程学时。课程教学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等课余时间,不安排四节连排或隔周上课,每周安排4学时课程,例如16学时课程须在四周内完成授课,24学时课程须在六周内完成授课,32学时课程须在八周内完成授课。
4.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因特殊原因确需调、停课的,须提前两天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并负责通知教学班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开课单位须做好教师替换工作,并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申报调整。
联系人:陆肇伦 876376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