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调动好学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经企业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审议通过,328家企业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见附件1)。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点
1.申报网址: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各企业项目指南详情请登录网站后自行查询。
2.申报人员:全校师生,自行注册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
3.项目类型: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4.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可登录平台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5.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1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二、申报说明
1.请各单位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更多教师积极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2.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3.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模板。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4.“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5.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6.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学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学校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合作协议由学校与企业签署,协议盖章必须为学校、企业公章(或合同章)。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联系人信息
请有意向的老师及时与企业对接联络,登录平台查询申报指南,按平台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关注各级审核进度。各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交至教务处。
联系人:教学研究科郭雯雯行政楼1F007
联系方式:电话8763716,邮箱:531156852@qq.com
附件1 2023年6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pdf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