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按照《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3号)要求,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二、材料准备
1.根据工作要求,需要为各单位开通二级账号,请各单位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老师,填报单位二级账号导入表格模版(附件1),于8月29日前发到教务处侯伟伟处。
2.各学院做好2022-2023学年抽检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数据补充,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信息数据(论文信息汇总表A-Q列)为教育部提供数据,请不要变更,各单位按要求填好R-AC列信息,Z列可根据情况选择填写,同时收集好全部相关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原文(PDF版)、查重报告(简洁版)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命名后上传。
3.2022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反馈“不合格论文”和存在“不合格”意见的论文(PDF版)、查重报告(简洁版)。
4.专家库数据在2022年报送的专家信息(附件3)基础上进行更新,删除不符合条件的专家信息,补充填报2023年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含校外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
三、工作程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将在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进行(院系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4),各学院按照分配好的二级账号上传相关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论文(设计)原文、查重报告和专家信息表。请学院单位于2023年9月11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上传工作。如遇问题,请于教务处侯伟伟联系,电话:0991-8760315。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对本单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严格把关,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附件5)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要求,从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和学术规范几方面对论文进行逐一审核,确保抽检论文的质量。
教务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