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我校与国内高校的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及教学资源共享,学校今年拟选拔2021级部分优秀本科生赴国内其他高校访学交流,完成本科三年级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访学时间
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2024年7月)。
二、选拔对象
2021级在校本科生。
三、学校及名额
总计9个高校,96个名额,详见附件1。
四、选拔条件
(一)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GPA3.0以上;少数民族学生普通话书面及口语应用能力较强,能适应专业学习进度;
(二)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三好学生和校级(团委、学生会、社联、社团)、院级、班级学生干部优先,低于上述条件进行特别推荐的,学院应进行专项说明并公示。
五、选拔程序
(一)5月18日-21日: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到本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名;
(二)5月22日-24日: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院内公示,报送附件2,为保障工作时效,逾期未报学院视作放弃名额;
(三)5月25日-27日:教务处复核,确认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6月1日-20日:组织召开访学启动会。
六、其他
(一)访学学生需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出发前将电子保单统一报本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二)如个别高校临时停止接收访学学生或无法安排学生宿舍等情况,教务处将及时通知,请报名成功的学生配合并理解;
(三)访学期间费用由学生自理,学生直接交往访学高校,其他未说明的事宜,详见《新疆农业大学优秀本科生赴内地高校访学管理办法》(新农大教发〔2018〕15号)。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访学高校及专业人数一览表
2.2023-2024学年优秀本科生访学推荐名单
教务处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