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工作每年秋季学期11月底启动,针对大一和大二学生。
一、第12-13周,各学院报送转专业接收计划与选录办法,并在教务系统中维护可转入专业、拟接受名额和接收学生要求;
二、第13周,印发转专业相关通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在校生可根据通知要求,在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
三、第14周,转出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教务系统提交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教务处复核转出学生资格;
四、第15周,转入学院按照选录办法对学生进行选拔,选拔完成后,将拟接收名单提交教务处;
五、第17周,教务处审议确定转专业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第18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并做学籍异动处理,相关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和管理工作;
七、来年2月新学期,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参与教学活动;
八、3月15号前转入学院完成对转专业学生做好成绩认定及修读计划等工作。
另:学生在本学院内部转专业,由学院自主安排。每生四年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院内转专业应及时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确认,办理学籍转换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