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试卷命题、批阅、分析、存档等环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工作评估办法》(新农大教发〔2018〕7号)要求,学校将于近期组织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相关材料(含补考及重考试卷),如命题计划、试卷、答卷、成绩分析等资料。
二、检查方式
1.自查、互查。各教学单位需做好教师自查、教研室交互检查等工作。
2.专项检查,即为各学院互查。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规定的课程试卷档案材料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一般为20%,但每个教学单位不少于5门课程。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准备好试卷清单(纸质版),并根据抽取名单提前将相关材料准备好,并请学院督导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巡查。
3.校级督导巡查。试卷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巡查。
三、检查时间
学校专项检查安排具体时间见附件。
四、材料提交
1.各组试卷检查表(纸质版);
2.各组试卷检查小结(纸质版,需检查组成员签字,以及电子版)。
以上材料于检查结束后3-5个工作日由各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1F019室刘胜男老师处。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试卷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工作评估办法》(新农大教发〔2018〕7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互查,自查必须覆盖所有试卷,力争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弥补、早规范。
2.试卷检查是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环节之一,各教学单位切实履责,从严自查,做好试卷专项检查工作。
新疆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