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本科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录入、教学任务落实、教材征订申报、排课等工作,现将相关安排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一)5月14日-6月3日:教务处完成校历编排、排课系统设置、素质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等工作,各单位如需设置专业分方向、调整专业班级信息等特殊情况,需将书面材料报教务处。开课单位完成教学计划录入、合班安排、教学任务落实、征订教材审核等工作。教师完成课程教材征订填报。2025级教学执行计划按照各专业最新培养方案录入。
(二)6月4日-6月17日:教务处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大学体育、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类、思政类、化学类、文献检索类等通识理论课程的课表编排工作,优先安排亚心校区、陆港校区必修课程。
(三)6月18日-6月19日:教务处组织体育部、外国语学院、数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等单位,完成跨校区上课教师课表编排工作,避免教师同一天跨校区上课。
(四)6月20日-6月30日:教学单位完成通识及专业课程排课工作,优先安排亚心校区、陆港校区课程;教务处按工作要求对课程安排情况进行检查。
(五)7月1日-7月11日:教学单位完成试讲相关工作;教务处完成课程配课及素质教育选修课排课、重修课程安排等工作。
二、教学计划录入
(一)教学单位要确保录入课程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教学计划录入缺失、错误导致的课程错开、多开等现象;避免因人设课、无人上课的情况发生;在教学计划录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体系填报,选择正确的课程类别和课程归属,按照课程学时学分比16:1录入。
(二)部分专业教学计划在系统内存在错误、缺失等情况,请严格按照培养方案补齐教学计划(如:体育5-8为所有专业(含专升本)必修课程,每学期均需录入计划并落实任务),专升本学生不再重复修读专科阶段已修的通识课程,具体包括: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5门课程;现已开放教学计划修改审批流程,可在“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中进行调整。
(三)请勿修改现有教学计划中的开课单位、总学时、总学分、课程属性等字段,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对学时分项进行调整,但需满足各分项学时之和等于总学时的要求。混合式教学课程请严格按照“学时分配操作手册”分配学时。
(四)如存在多学期开课但仅报一次最终成绩的课程,请务必设置“允许开课学年学期”字段。
(五)为进一步优化《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四门课程教学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自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起,以上四门课程由各学院组织教师聘任、排课、成绩报送等教学运行工作,教务处已为各学院分别申请了新课号,请各学院将未开设以上四门课程的专业课程号在“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中替换为本学院的新课号(已开设的专业班级无需替换),并汇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做好师资安排工作,也可联系聘任原课程任课教师,教师名单随后发布。学校将成立以上四门课程的课程组,主要职能为组织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编写与修订,开展教材遴选,统一授课课件基本版本;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每学期定期组织任课教师开展集体备课或教研活动。以上四门课程2024-2025学年之前的学生重修、补考工作由教务处安排,之后的由各学院安排。
三、课程表编排
教学单位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规律,科学、规范、合理的进行课表编排,严肃排课纪律,杜绝人为干扰,要综合考虑教学要求及任课教师工作任务,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要亲自指导排课工作,任课教师要服从排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对排课提出不合理要求,排课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时间要求,有序完成课表编排工作。
(一)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安排相关教学单位编排的课程有:大学体育、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类、思政类、化学类、素质教育选修课等课程;由教学单位组织编排的课程有:个别通识理论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实践课等课程。
(二)教学单位可实施小学期制排课,但需合理安排教学周总体学时分布,避免出现前半学期课程多,后半学期课程少的情况;要注意排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班级课表优化为前提,合理规划单双周、大小学期及周一至周五的课程安排,避免全天无教学安排的情况;周学时要做到科学、规律、均衡分布,避免出现“先紧后松”或“先松后紧”的情况发生。
(三)教学单位需按照“先上午、后下午、再晚上”、“先必修课后选修课”的顺序排课;晚上不排专业主干课;同一个班级的同一门课程,排课间隔至少1天以上;原则上同一个班级半天内不跨教学楼排课;同一名教师半天内不跨校区排课;同一门课程在同一个授课班级不得四节连排或只排一节课(技能课、实验课及设计类课程等除外),需四节连排或只排一节的课程,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报备;周六、周日全天需安排重修、辅修及微专业课程,不排主修课程。
(四)“一课多师”课程,须按照教学进度计划表分周次分别排课,且须在开课前明确每人具体上课周次,课程表中的信息(任课教师、时间、地点等)要与实际上课信息一致。
(五)课程设计、课程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需在课表中排课;如需停课开展课程设计或课程实习,学生单位需在教学任务落实前确定开课时间,主动与开课单位联系沟通,按自选周排课,避免实践教学环节与其他课程排课时间冲突,导致大范围调停课。
(六)各教学单位应提前制定耕读教育工作方案,并及时反馈给通识理论课开课单位,做好沟通协同工作。开课单位应根据各学院耕读教育实践开展时间,合理安排合班课,科学设置排课起止周,避免跨专业合班课无法正常开课,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应在“十一”前完成耕读教育实践。
(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国庆节、中秋节于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暂定9月28日(周日)上10月7日(周二)的课,10月11日(周六)上10月8日(周三)的课,元旦休息1天不排课。教务处负责做好排课时间设置工作,各开课单位按自选周排课,届时教务处将批量进行调课处理。具体放假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八)因学生宿舍楼维修,噪音较大,各开课单位请慎用老满城校区二号教学楼北侧24间小教室,分别为2103、2105、2107、2109、2111、2113、2203、2205、2207、2209、2211、2213、2303、2305、2307、2309、2311、2313、2403、2405、2407、2409、2411、2413。
四、其他
(一)新开课、开新课须填报《新疆农业大学新开课申请表》或《新疆农业大学开新课申请表》,相关教学文件(教学大纲、教材、参考书、教辅资料等)由教学单位初审,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开设。
(二)聘请校外人员承担教学工作的,需严格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择优选聘。个别外聘教师职称、学历等信息不完善,请在教务系统“师资管理—教师信息维护”中修改完善。
(三)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教授、副教授主动为本科生授课,严格执行《新疆农业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规定》相关要求。
教学计划录入、落实和排课工作将作为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重要指标,请各单位分管教学领导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课程安排工作,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新疆农业大学教务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