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学业过程管理,关注学业发展困难学生群体,充分发挥学校、学生、家庭共同教育的作用,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新农大教发〔2024〕3号)相关要求,对学业存在问题或困难的学生进行预警提醒,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帮扶措施,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学业预警审核
(一)确定预警名单
教务处于8月25日前根据学业预警条件统计完成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各学院于8月26日- 8月30日依据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复核。
(二)发放通知单
根据预警名单,各学院于9月6日前向预警学生发放《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学生)》,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学业帮扶
各学院根据《新疆农业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帮扶办法》相关要求对预警学生开展学业帮扶,并形成帮扶档案。
预警学生应充分意识到学业预警的重要性,提高学业重视程度,切实改善学业状况,学生在预警教育后仍不能按照所修专业、所在年级正常教学进度完成课程学习的,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劝其退学或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各学院应及时总结学业帮扶经验,对学业预警工作进行检查、研究和总结,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学业帮扶总结报告,提高帮扶效果。各学院于9月30日前报送学业预警帮扶方案,并于本学期结束前报送学业预警帮扶工作总结。
学业预警及帮扶工作成效将作为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教务处每年对各学院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学业预警和帮扶工作落实情况。
教务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