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大评办发〔2024〕8号
一、会议时间
2024年3月28日16:0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七楼二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党(校)办、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财务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数据中心)主要负责人;
(二)自评报告集中撰写组。
四、会议内容
围绕审核评估核心要求自行确定发言主题和重点。从建立制度、使用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汇报交流。
五、参会要求
请各单位控制好交流汇报时间,各部门交流时间均不超过15分钟,教务处总交流时间不超过45分钟。
新疆农业大学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