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关于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发布者:赵红琼 浏览次数:342

校属各单位:

为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做好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以下简称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增强我校教学成果获奖竞争力,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原则

按照重在培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和以立项促教改、以教改促实践、以实践促成果的原则,开展遴选与培育工作。

1.以问题为先导,重在解决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

2.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整合校内外资源,突出协同培育;

3.突出重点,对前期基础好、预期成果多、实践效果优、推广应用性强的项目重点培育。

4.教学研究成果具有原创性,权属无争议,且不属于重复申报或变相重复申报教育理念先进,能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在理论和实践上能有所突破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与改革基础,主要包括以下个方面:

1.原则上应为2018年以来立项的省级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内容存在交叉的项目可整合后申报。

2.已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但近年又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拓展并取得较大突破的项目。

3.虽未经立项或未获成果奖,但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预期成果有较大推广价值与应用前景的项目

4.具有较高的示范和推广价值,能取得较高认同度,产生积极影响的项目。

5.符合政策热点、遵循问题导向、具有理论支撑或实践基础、能体现地方或学校特色、立意新颖视角独特的项目

、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1124-128日)。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教育教学方面形成的优势和特色,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选题,组织项目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进行系统研讨,择优向学校推荐培育项目。并按要求填写《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附件1)。

2.项目遴选(1211-1222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遴选,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审阅项目申报材料等方式,确定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

3.深化研究(培育期1年)。从框架体系、创新点提炼、应用推广形式等方面开展研究,完成各阶段任务。

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和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时,培育项目具有优先推荐权

、项目实施

1.政策支持。培育项目认定为校级教改研究项目,参照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相应等级结合项目预期成果给予经费支持,对进展良好、成果丰富的项目进行滚动支持。

2.过程管理。学校逐步组建教学成果奖培育指导专家团队,吸纳校内外、省内外高水平专家,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定向指导、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阶段性的指导和提升,帮助项目团队成长,促进优秀成果的产出。

3.项目负责人制。教学成果奖培育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项目的成员分工、方案设计、研究进度、改革实施、宣传推广等相应工作。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是高校教学领域最高奖项,是学科、学位点建设、各类教学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评估及专业认证)的关键支撑,也是实现我校创建一流农业大学的核心指标,更是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水平的直接体现。学校将把教学成果奖培育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作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

2.突出重点。重点关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综合改革与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领域,聚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或教学前沿问题,统筹研究,系统梳理,深入挖掘教学实践中的优势特色,择优确定选题进行重点培育。鼓励项目单位加强协同合作,与地方、企业、其他高校等联合攻关。

3.整合凝练。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系统梳理,对往届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进行深入研究,总结提炼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成果,有针对性的加以培育。既要深入挖掘内涵,提炼解决人才培养和教学问题的理念、方法及实践应用中的亮点,形成可借鉴的新模式;又要重视扩展外延,注重校内校外推广应用,增强推广应用价值。要落实好职能部门作用,做好统筹规划,加强教研团队、项目及成果的有效整合,形成整体合力。

4.建立机制。教学成果培育是一个长期过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早规划、早培育,抓统筹、抓落实,科学制定方案,明晰任务,落实到人,并从政策、人力、经费、条件、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创造优良保障条件。

、材料报送

请于128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侯伟伟处,逾期不予受理。

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

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申报项目相关佐证材料内容包括:依托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与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文(著)目录复印件等,以上材料自行留存

联系人:侯伟伟   电话:15999128791

 

附件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