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实际情况,经校内专家评审组论证,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同意我校2023年度申报增设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应用气象学、土地科学与技术、生物育种技术、智慧林业和翻译6个本科专业。现对各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8月22日到2023年8月28日止,共7天。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行政楼1F-007,电话0991-8763716,邮箱cy_yrx@163.com)提出。由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信息等;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后仍符合教育部新增设置本科专业要求,学校将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开展新专业申报后续流程。
附件:各专业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3年8月22日